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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姜茹2015年9月30日进入失信人名单

来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2019-06-04  浏览:

失信人
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姜茹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340111196211112038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被执行人年龄: 52
案号: (2015)合执字第00447号
立案日期: 2015-06-04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审理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贾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王洁借款本金800万元及利息(以800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8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款清息止); 二、被告姜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王洁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