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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沈永香2015年6月26日进入失信人名单

来源:www.055112.com  发布:2015-11-07  浏览:
失信人
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沈永香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340102196901261595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案号: (2014)合执字第00737号
立案日期: 2014-11-25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永科重卡车桥制造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前向原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于2014年9月30日前偿还利息4268444元(自借款之日按月利率1.867%计至2014年9月30日);二、被告沈永香、被告刘章芳对上述第一条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121002元,减半收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