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李才群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340111197203097063
被执行人性别: 女性
被执行人年龄: 42
案号: (2014)合执字第00716号
立案日期: 2014-11-06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审理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天长合欣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31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和逾期罚息(利息自2013年11月19日起,以31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61%计算至2014年1月27日止;逾期罚息自2014年1月28日起,以31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915%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