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刘玮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340104198106092026
被执行人性别: 女性
被执行人年龄: 33
案号: (2014)合执字第00699号
立案日期: 2014-10-30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安徽永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欠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代偿款10411732.96元及资金占用费(以10411732.96元为基数,自2014年6月28日至款付清时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于2014年9月30日前偿还代偿款本金500万元,剩余欠款于2014年10月31日前付清;若安徽永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上述期限、数额支付,则未支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