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邵贤明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420107196306290019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被执行人年龄: 51
案号: (2014)合执字第00441号
立案日期: 2014-07-23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安徽海川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欠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代偿款15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以代偿款150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4月16日至款付清时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于2014年7月9日前支付代偿款本金500万元,2014年7月26日前支付代偿款本金500万元,剩余欠款于2014年8月26日前付清,若安徽海川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按上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