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胡幸伟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411022197504290636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被执行人年龄: 39
案号: (2014)合执字第00325号
立案日期: 2014-05-19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美科特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应付西伟德宝业快可美建筑材料(合肥)有限公司货款、逾期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合计5480342.88元,胡幸伟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