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陶华柱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340103198408140576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被执行人年龄: 30
案号: (2014)合执字第00258号
立案日期: 2014-04-16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赔偿路易威登马利蒂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30000元; 2.向路易威登马利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按法律规定计算); 3.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执行费425元。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