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张胡九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340823197611175511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被执行人年龄: 37
案号: (2014)合执字第00382号
立案日期: 2014-06-16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偿还借款700万元及利息; 2.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71000元。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