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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钊2015年3月19日进入失信人名单
来源:www.055112.com 发布:2016-01-15 浏览:
次
失信人
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王大钊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110101196709282514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被执行人年龄: 46
案号: (2014)合执字第00369号
立案日期: 2014-06-11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张培明、王大庆、王大钊、刁小惠于2013年5月10日前支付洪玉龙70万元。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