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邵克静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342622197203282734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被执行人年龄: 42
案号: (2014)合执字第00163号
立案日期: 2014-02-24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邵克静向冯仪支付金额为港币500万元之本金,附加自2010年10月8日起按年利率百分之29.25计算之利息,直至款清时止。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发布日期: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