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周勇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340111197203124519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被执行人年龄: 41
案号: (2013)合执字第00431号
立案日期: 2013-09-05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于2013年5月24日前偿还王大明借款本金23232211.05元及借款利息(截止至2012年11月19日的借款利息为1812112.46元;自2012年11月20日起的借款利息,以23232211.0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的实际付款日止); 2.给付王大明为实现债权支付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