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曹新保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340123196408247695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被执行人年龄: 49
案号: (2013)合执字第00380号
立案日期: 2013-08-08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向合肥宏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1390万元;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负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计58828.5元,以及律师费20万元;承担案件执行费81559元。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