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地位: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宣会明
被执行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340123196301150017
被执行人性别: 男性
被执行人年龄: 50
案号: (2013)合执字第00123号
立案日期: 2013-02-17
执行法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结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合肥百事吉食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借款本金960万元及截止2012年4月20日的利息296335.78元,并自2012年4月21日起以960万元为基数按月息0.76533%计付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向大兴支行支付律师代理费119000元。宣会明对百事吉食品公司抵押财产拍卖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日期: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