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核复
6月12日一大早,寿县大顺至合肥的班车又遭一群不明身份的人“袭击”。据目击者介绍,当天上午,司机徐师傅驾驶班车行驶到长丰县杨庙镇附近时,一辆水家湖至合肥的班车突然拦到前面,将大顺班车别停。随后,四五个人冲上来,将徐师傅一顿拳打脚踢。见此,售票员立即报警,打人者扬长而去。
当天中午,记者在杨庙镇卫生院见到了受伤的徐师傅。经诊断,徐师傅的头部、脸部和颈部受伤,且右眼有挫伤。
长丰县公安局杨庙派出所的民警告诉记者,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徐师傅称认识两个打人者,“是水家湖班车的人”。对此,警方表示将进一步调查,尽快查清楚打人者的身份。(记者李进)
大顺班车司机反映:堵车打人的是长丰“姚家帮”,他们在当地有势力,惹不起,堵车上百次,报警也没有用,就是黑社会。我们受害司机不断报警、上访,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姚家帮现在更加猖狂,每天都用大客车慢速行驶在大顺班车前面,故意阻止大顺班车正常行驶,还不给超车。
苏义飞律师:长丰堵车寻衅滋事团伙是否构成黑社会,主要看这种组织团伙是否具有暴力性,犯罪性,团体性。黑社会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有一套与法律秩序相悖的地下有组织的犯罪团伙集合。黑社会是汉语里一个包罗性的词汇,以不正当、恶意手段自行犯罪、聚众犯罪,或者教诱他人犯罪等种种不法方式,而获取利益的一个结构体,但实际上黑社会并非一个统一的团体。而“黑社会渠道”通常被称为“黑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般应具备以下特征:
(一)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
(二)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三)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
(四)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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