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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重大飞行事故罪-罪名量刑标准

来源:www.055112.com  发布:2020-10-17  浏览: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0-07-05   阅读:43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每年都会出现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每年更新一次该罪名量刑标准:

(2011年)公安部关于对重大飞行事故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失效)

  重大飞行事故刑事案件由犯罪结果发生地机场公安机关管辖。犯罪结果发生地未设机场公安机关或者不在机场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由地方公安机关管辖,有关机场公安机关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