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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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良《注释刑法全书》2022版第1265页:诬告与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二者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的犯罪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相符合。但在主观方面,二者有着质的不同:前者是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告发他人,具有陷害他人的故意;后者则是行为人认为自己告发的是真实犯罪事实,只是由于情况不明或者认识片面而在控告、检举中发生差错,没有陷害他人的故意。由此可见,是否具有诬告陷害的故意,是区分诬告与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根本标志。
第1310页: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取捏造犯罪事实的方法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无论其是否滥用职权、假公济私,都应以诬告陷害罪论处,而不以报复陷害罪论处。
张明楷《刑法学》第六版第1176页:捏造犯罪事实,既包括凭空捏造犯罪事实,也包括在发生了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捏造“犯罪人”,还包括将不构成犯罪的事实夸大为犯罪事实,以及将轻罪事实捏造为重罪事实予以告发,其共同点是违背客观真实捏造虚假犯罪事实。
第1177页:乙犯轻罪,甲告发后司法机关不立案、不受理,甲诬告乙犯重罪,旨在使司法机关追究乙的轻罪的刑事责任的,不应认定为诬告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