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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

(2020)冀1102刑初186号傅某某等犯诈骗罪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2021-12-02  浏览:

​案  由    诈骗   

案  号    (2020)冀1102刑初186号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衡桃检一部刑诉〔2020〕18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傅某某1、邱某某2、黄某某3、杨某某4犯诈骗罪,于2020年5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辉、代理检察员冯赫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傅某某1、邱某某2、黄某某3、杨某某4及辩护人苏进水、李真、高玲玲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傅某某1、邱某某2、杨某某4、黄某某3等人为图财,在明知其行为系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仍然进行犯罪活动。2019年1月18日,被告人傅某某1受林海南(在逃)以每天200元工资加诈骗资金5%的提成雇佣,在林海南租用的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一出租屋内,使用林海南邮寄给其的诈骗专用聊天手机(手机上已经安装好虚拟定位软件,注册好珍爱网,百合网等征婚网站会员,已经登录好的昵称分别为:天道酬勤、瞬间一生、背水一战的三个微信账号),通过征婚网站大范围添加好友,把自己包装成香港大公司白领,被告人傅某某1按照林海南团伙其他成员给其发送的“话术”内容同多个好友聊天,为团伙成员提供初期的诈骗对象筛选。被告人傅某某1接手林海南提供的手机时,该手机登陆微信上便有被害人付某好友信息,傅某某1继续冒充香港白领成功人士,每天对付某嘘寒问暖,博得付某信任后,按照诈骗步骤,傅某某1有意让付某开始接触并使用“杀猪盘”的重庆时时彩赌博软件,傅某某1谎称其无时间打理该赌博网站账户,让付某帮助其打理账号。在付某帮助其打理账号期间,该团伙其他成员以修改后台软件数据的方式,让被害人付某无论押大押小都能挣钱,傅某某1谎称其知道该赌博网站的漏洞,所以无论怎么下注都能赢钱,鼓动付某在重庆时时彩网站开设账户并投资,当付某有意要开设账户进行网上下注赌博意愿时,傅某某1便将同付某聊天的微信号码发送给其他更加专业的诈骗人员操作。被害人付某一次性转入傅某某1团伙成员提供的银行卡账户16万元后,林海南团伙成员将该笔资金转入专业的“洗钱”人员王明龙(在逃)提供的账户内,再由专门负责“提现”的被告人邱某某2、杨某某4、黄某某3等人,以抽头洗钱金额5.5%的提成,用现金在上线处“接单”。再通过蔡芳斌的淘宝“通道”,以购买商品的名义“洗净”,邱某某2、杨某某4、黄某某3等人给蔡芳斌3.5%的提成,转入被告人杨某某4或者黄某某3账户、支付宝内,再由被告人杨某某4找其朋友黄晋邓给其0.5%的抽头,在黄晋邓处购买现金,购买出的现金用来第二天的“接单”使用,邱某某2、杨某某4、黄某某3三人平分剩余的1.5%提成佣金。被告人邱某某2、杨某某4、黄某某3三人通过上述方式从事“洗钱”犯罪活动,资金总计约为1375200元。

对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提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资金流动走向说明、发破案经过等相关证据,据此指控被告人傅某某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邱某某2、黄某某3、杨某某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已构成诈骗罪,且被告人邱某某2、黄某某3曾因犯罪被判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傅某某1及其辩护人均辩称,其没有与被害人付某聊过天,其没有参与过任何诈骗活动,其也没有在案发期间到过三明市,林海南不是诈骗分子,其也不是受雇佣于林海南的诈骗分子。

被告人邱某某2辩称,其不知道其提现的是电信诈骗的钱,其也没有参与诈骗活动,蔡芳斌告诉其该钱款系蔡芳斌赌博赢的钱,其认为其不构成诈骗罪,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为15万元。

被告人黄某某3辩称,其不知道其提现的是电信诈骗的钱,也没有参与诈骗活动,其只是将支付宝账户借给邱某某2使用,邱某某2将钱从其支付宝账户提现到其银行卡后,告诉其该款项系赌博赢的钱,让其转账给黄晋邓,其不构成诈骗罪,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为15万元。

被告人黄某某3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黄某某3与诈骗分子并不认识,也没有共同实施诈骗的意思联络,其不构成诈骗罪,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起诉书指控的1375200元没有证据能确定所有的款项均为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收益,现有证据只能认定被害人付某被骗款项中的15万元由被告人黄某某3参与提现;被告人黄某某3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较小,系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某3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应从轻处罚。

被告人杨某某4辩称,其没有参与诈骗活动,邱某某2告诉其该款项系赌博赢的钱,邱某某2和黄某某3问其是否能取到现金,其联系了黄晋邓帮忙取现,其不构成诈骗罪,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为15万元。

被告人杨某某4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杨某某4没有与他人共同实施诈骗的意思联络,其不构成诈骗罪,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起诉书指控的1375200元没有证据能确定所有的款项均为赃款,现有证据只能认定被害人付某被骗款项中的15万元由被告人杨某某4参与提现;被告人杨某某4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较小,系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某4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应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18日,被告人傅某某1通过征婚网站与被害人付某结识,后通过微信聊天,傅某某1冒充香港白领成功人士每天对付某嘘寒问暖,博得付某信任后有意让付某开始接触并使用重庆时时彩赌博软件。傅某某1谎称其无时间打理该赌博网站账户,让付某帮助其打理账号,在付某帮助其打理账号期间,诈骗团伙其他成员以修改后台软件数据的方式,让被害人付某无论如何下注都能赢钱,傅某某1谎称其知道该赌博网站的漏洞,所以无论怎么下注都能赢钱,鼓动付某在重庆时时彩网站开设账户并投资,骗取付某16万元。被告人邱某某2、杨某某4、黄某某3等人以抽头洗钱金额5.5%的提成用现金在上线处“接单”,再花费3.5%的提成通过他人的淘宝“通道”以购买商品的名义“洗净”,转入杨某某4或者黄某某3银行账户或支付宝内,再由杨某某4找其朋友黄晋邓,以0.5%的抽头在黄晋邓处换取现金,邱某某2、杨某某4、黄某某3三人平分剩余的1.5%提成。被告人邱某某2、杨某某4、黄某某3三人通过上述方式从事“洗钱”犯罪活动,资金总计为1279989元。经查,被害人付某被骗的资金转入专业的“洗钱”人员提供的账户内,后其中的15万元流入被告人杨某某4、黄某某3的账户。案发后,被告人杨某某4、黄某某3分别退赔被害人付某经济损失4.3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傅某某1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证实,2019年1月18日左右,其用手机通过一些征婚网站找单身男女聊天,经常给对方嘘寒问暖,取得对方好感,和对方谈感情,让对方知道其团伙操作的赌博软件,让对方下载赌博软件赌博,这个赌博软件不论押大押小都能赢钱,一百二百的都可以让对方提现,数额大了就不能提现了,或者聊天感觉骗的对方没钱了也就不会让对方提现了。其每天挣200元工资,如果诈骗成功了会给其按照诈骗金额的5%提成。其只诈骗成了一单16万元的,对方是个女的,其自称是在香港一家大型公司上班的白领,博得对方好感,因为怕露馅不会和对方视频聊天,其和对方自称是公司主管,正在玩一款“重庆时时彩”很挣钱,其将自己的时时彩账号给对方打理,该女子在给其打理赌博账户期间,其账户上的钱都是通过技术组人员处理,不管怎样操作都能赢钱,这个女的就信以为真了,其就将账号交给老板,老板就安排其他专业人员做“杀猪盘”赌博骗钱了。

2、被告人邱某某2的供述证实,其和黄某某3、杨某某4通过王明龙的朋友的父亲“大伯”以5.5%的提点接到洗钱的单,蔡芳斌做服装批发公司,他平时利用他的服装批发生意做洗钱的“通道”,使用他的“通道”给他提3.5%的点,其与王明龙、黄某某3、杨某某4平分剩下的2%。蔡芳斌扣掉其3.5%的提点后将钱从自己的银行卡里转到黄某某3的银行卡内,因为大额现金不好提现,需要杨某某4去买现金,买完现金之后,再让王明龙带着现金送给“大伯”。

3、被告人杨某某4的供述证实,其与邱某某2、黄某某3一起提现洗钱,将赃款通过淘宝网批发服装的名义转到其和黄某某3的账户中,其或黄某某3再将钱转到黄晋邓的银行卡中,黄晋邓取出现金后其去黄晋邓家取,扣下其与黄晋邓总共一个点的提成之后将现金交给邱某某2和黄某某3,邱某某2再带上现金去接单。

4、被告人黄某某3的供述证实,其通过杨某某4和邱某某2结识,其与杨某某4、邱某某2一起做洗钱的事,邱某某2拿着现金去上线接单,邱某某2通过洗钱的通道把钱洗干净,然后转入其或杨某某4的银行卡或者支付宝账户内,其和杨某某4通过银行卡和支付宝把钱转给黄晋邓取现金,其与杨某某4再拿着现金给邱某某2去找上线接单。

5、被害人付某的陈述证实,其在“百合婚恋”网了自己的联系方式,2020年1月17日上午一个微信名为“杨金生”的人加其微信,该人自称是在香港工作,是石家庄人,要和其处对象,聊天期间杨金生给了其一个“重庆时时彩”的账户和密码还有提现密码,让其帮忙打理账户帮其下注,每次都赢。这个男的劝其也注册一个账号,一起下注赢钱,其就按照这个男的说的也注册了一个账号,其往账号里存了100元,还能提出来,第二天其往这个账号上存了16万元开始下注,也是只赢不输,账户上的钱到了23万多了,其就想把钱提出来,但是无法提现。客服让其再往账户上打钱,打够本金的0.5倍就可以提现了,其发现自己被骗了。

6、被害人付某的转账记录证实付某被骗的金额。

7、被害人付某被诈骗案资金流动走向说明证实被害人付某被骗钱款中的15万元流向了被告人杨某某4、黄某某3的银行卡账户和支付宝账户。

8、被害人付某与微信名称为“杨金生”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被害人被骗的过程。

9、被告人黄某某3、杨某某4向黄晋邓转账流水证实被告人邱某某2、黄某某3、杨某某4通过黄晋邓提现1279989元。

10、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通过与被害人付某聊天的微信号使用技术侦查手段锁定被告人傅某某1的真实身份。

11、刑事判决书证实被告人邱某某2、杨某某4的前科情况。

12、被害人付某出具的谅解书和收条证实被告人杨某某4、黄某某3各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3万元,并取得谅解。

13、辨认笔录证实被告人傅某某1能够辨认被害人付某,被告人邱某某2、杨某某4、黄某某3能够相互辨认。

14、扣押物品清单证实扣押作案工具的情况。

15、发破案经过证实被告人的到案经过。

上述证据,本院均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傅某某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信息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邱某某2、黄某某3、杨某某4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邱某某2、黄某某3、杨某某4犯诈骗罪,经查,无确切证据证实三被告人事前与诈骗犯罪分子通谋,认定三被告人系诈骗犯罪共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公诉机关对三被告人指控的罪名不当,应予变更。被告人邱某某2、黄某某3曾因犯罪被判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到案后,被告人邱某某2、黄某某3、杨某某4能够如实供述自己部分的罪行,被告人黄某某3、杨某某4主动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故对被告人邱某某2、黄某某3、杨某某4依法均可予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傅某某1及其辩护人关于其没有与被害人付某聊过天,没有参与过任何诈骗活动的辩护意见,经查,其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予以供认,其供述能够与被害人付某的陈述相互印证,故其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支持。被告人邱某某2、黄某某3、杨某某4及黄某某3、杨某某4的辩护人关于三被告人的犯罪数额应当为16万元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邱某某2、黄某某3、杨某某4为谋取利益共同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并从黄晋邓处换取现金1279989元,有三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和相关转账记录为证,故对上述辩护意见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傅某某1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邱某某2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黄某某3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9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四、被告人杨某某4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5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五、责令被告人傅某某1退赔被害人付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七万四千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六、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被告人黄某某3华为手机一部、苹果手机一部;被告人杨某某4苹果手机二部、杨某某4名下卡号为62×××18的建设银行卡一张,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区分局负责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审判长  牟庆峰

审判员  荀 雯

审判员  寇国君

二0二0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李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