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罪名】诈骗罪
【办案机关】A省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办理结果】缓刑
【 辩 护 人】苏义飞律师、金雨爽律师
【案情简介】2020年8月,F某毕业后即通过应聘入职合肥某教育咨询公司担任销售员,2021年5月F某升为销售小组组长,组内人员7人左右。至2021年9月16日,因公司业务涉嫌诈骗,F某在办公期间被警方以诈骗罪抓获。
【办案经过】
本案罪名无争议,主要争议点在涉案的具体金额,因此辩护人在阅卷时着重审查F某的涉案金额,并制作了详细的统计表,在会见时与F某一一核对,对F某提出的意见尽全力在卷宗中寻找证据,在提交给检察官的法律意见书中详细列明了哪些金额不属于我们的犯罪金额并写明具体理由,最终这份法律意见书在审查起诉阶段即被检察官采纳,在一审开庭前将F某的涉案金额从《起诉意见书》中的215910元降至《起诉书》中的137750元,减少了78160元。不仅降低了F某的刑期,也切实减轻了F某的退赃负担,维护了F某的合法权益,最后法院判决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