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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成员
黄奥主任
执业证号:13401201110974172
专长:刑事辩护
电话:18919693210
律所: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金亚太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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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黄奥

性别: 男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 13401201110974172

执业状态: 正常

联系电话: 18919693210

微信号:jythuangao

律师事务所: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黄奥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合伙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皖西学院兼职教授,王亚林刑事辩护团队商事和毒品犯罪辩护业务部主任。主攻涉黑犯罪、商事犯罪、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辩护。师从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安徽省十佳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王亚林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安徽省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如阜阳农行行长19亿元集资诈骗案、黄山市建市以来涉毒数量最大的贩毒案(案发时),安徽省建国以来(案发时)涉毒数量最大贩毒案,合肥美少女被毁容案,“2吨”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六安“3·11”网吧持枪绑架案,“e租宝”案,“三农资本”21亿元集资诈骗案、全案金额455亿传销案,安徽某经侦支队长受贿徇私枉法案、安徽某刑庭庭长受贿徇私枉法罪案件。

黄奥律师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简介: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亲办案例

1.全案金额455亿传销案件

(涉案总金额45588272540元,现场查获现金13亿余元,全案共48名被告人,当事人排名靠前,法院采纳辩护人全部意见,当事人终获缓刑,河南省许昌区人民法院)

2.云梦生活特大传销案

(担任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检察院指控传销人数3万余人、层级218级、涉案资金3亿,经律师辩护,法院两次退查,两次重新鉴定,变更起诉人数为3千余人、层级85层、涉案资金3千余万,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3.诈骗变传销,10年变5个月

(本案侦查机关侦查认为,当事人构成诈骗罪涉案金额1100余万。审查起诉阶段,黄奥律师介入案件后,在查阅案卷材料、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多次与检察官沟通,递交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将诈骗罪变更起诉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同时,黄奥律师坚持递交多份取保候审意见书,当事人6月14日被取保候审,距当事人同年1月16日被刑事拘留已经过5个月,当事人取保当日黄奥律师驱车千里将当事人接回家中。在庭审阶段,黄奥律师提出的不应认定“情节严重“,当事人系从犯,涉案金额存疑等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最终当事人被判处拘役5个月。而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金额诈骗罪1100万元的法定刑期是10年以上。当事人及家属对办理的效果和案件结果非常满意。赤壁市人民法院。)

3.某传销组织大领导,涉案金额1000万,一审获缓刑

(当事人系某传销组织大领导,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经过黄奥律师阅卷,发觉若干从轻、减轻情节,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而之前X某某的下线均被判处3年左右的刑罚,而且没有被判处缓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4.某传销组织第一头目,涉案金额2000万,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当事人系某传销组织第一头目,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通过媒体发布,本案涉案金额2000万,涉案会员700余人。经过审查起诉阶段发表辩护意见,检察院最终只指控卢某传销组织人员70余人,非法获利4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职务犯罪亲办案例

5.省电视台重要领导,指控金额340万,一审判决有期徒刑7年。

(认定自首,安徽省唯一电话通知到案认定自首的受贿罪案件)

6.某市前医院院长,控金额653.28万,一审判决有期徒刑7年6个月。【点击链接】

(黄奥律师积极协同被告人家属整理有利于我方的证据材料,最终法院采纳辩护律师全部辩护意见,将涉案金额判决至290余万。)

7.合肥某市单位副处级干部受贿255万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受贿255万,考虑正值刑法修正案九修订期间,本案穷尽了所有能延期的手段,包括审查起诉阶段的两次退查,审判阶段两次退查等。自2014年9月至案件办理结束,黄奥律师先后30余次前往皖南某市看守所会见杨某某,并与办案机关沟通,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近200页的证据。最终法院对本案从轻判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指定管辖: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皖南某市检察院侦查)

8.安徽省副省长系列案件(涉案金额1000多万)

9.皖北监察委第一案,无罪辩护。

(本案系皖北某市监察委第一案,涉案金额40余万元,L某本人向律师陈述其在侦查阶段受到刑讯逼供,坚决做无罪辩护。黄奥律师阅读其任职期间的所有工作记录,仔细核对与本案言词证据的矛盾,提交了包括调取同步录音录像申请书、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在内的多份材料。本案尚在审判阶段。)

10.滥用职权罪,缓刑。

(2017年6月黄奥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阅读案卷材料,书写调取证据申请书、不诉处理申请书、鉴定申请书、辩护意见等材料,与检察院、法院积极沟通,最终一审法院判处胡某缓刑。)

11.行贿某市副市长,四十万元,一审判决适用缓刑。

12.职务侵占案件二审改判还自由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L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资产10万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二审介入后,经辩护,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拘役三个月。因侦查期间已被羁押三个多月,判决作出后刘某某即恢复人身自由。)

►经济犯罪亲办案例

13.合同诈骗罪,四次审判,8年6个月变成2年8个月

(检察院指控T某某涉嫌合同诈骗120余万元。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对于其中一起犯罪事实未参与,一起构成未遂,且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情节,原一审法院仅采纳从犯、坦白的辩护意见。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T某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法院采纳从犯、自首的辩护意见,改判被告人T某某为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上诉后,二审法院采纳辩护人全部意见,改判被告人T某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现被告人T某某已经刑满释放。)

14.诈骗变非法经营,二审发回重审

(察院指控第一被告人H某犯犯诈骗罪一案,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部分观点,认定其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辩护人罗列出本案证据的诸多问题,提出H某不是案涉公司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辩护观点,二审法院裁定本案发回重审。)

15.合同诈骗罪,发回重审

(检察院指控葛某某合同诈骗70余万元,黄奥律师主动调取涉案车辆证据问题,与检察院、法院交涉,一审判决。本案二审发回重审)

16.串通投标罪(Y某串通投标罪——目前案件在审判阶段,本案系某市公安局、监察委联合办案,最终一一种类型的罪名已送起诉。)

17.M某假冒注册商标涉案136000元最终获缓刑

侦查机关以M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经鉴定涉案金额为136000元)移送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黄奥律师认真阅卷、寻找辩点,多次会见被告人M 某,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提出被告人M某系从犯,且具有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从而成功为M某申请取保候审。在案件庭审过程中,黄奥律师结合案卷事实,通过质证以及对M某和同案犯万某、朱某的询问,提出M某犯罪主要是受万某诱导,系从犯,且具有坦白、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等情节,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一审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M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本案的另一名主犯被判处实刑。

18.C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介入发回重审。

(合肥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人民法院重新裁判。)

19.某著名P2P公司非法集资案,定性由集资诈骗罪变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涉案金额多达21个亿,检察院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定性由集资诈骗罪变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涉案35人,六安市网络特大诈骗案

(35人特大网络诈骗案,黄奥律师接受委托为本案第一被告人Y某辩护,现在案件仍在审理中。)

►涉黑案件亲办案例

21.阜南县典型涉黑案件

(阜南县高度重视本案,开庭期间,法院周边悬挂了各种“打黑”横幅、标语,口号漫天,上百名武警(持枪)、特警负责安保,辩护律师出庭必须经过三道安检等等,2017年8月21日上午开庭,黄奥律师为第二被告L某辩护,整个庭审历经六天共计50多小时。本案律师自接受委托,前后历时一年多时间,反复研究案卷,多次召开研讨会,形成46万字的阅卷笔录,制作几十份累积20万字的法律文书。一审判决L某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所有财产。后黄奥律师二审继续为其代理,二审改判L某有期徒刑十八年)

22.合肥市“套路贷”第一案、典型案(黄奥主任接受委托,为第一被告辩护)

23.岳西县首起涉黑

(涉案人数17人,黄奥律师接受委托为本案第二被告人Y某辩护,介入案件后,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书、不批捕律师意见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另案处理申请书、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等法律文书积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24.C某涉黑案,卷宗150本。(黄奥律师接受委托为本案第一被告人C某辩护,涉案犯罪嫌疑人28人,卷宗150余本,现案件正在审理阶段。)

►其他典型案例

25.四年“五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件最终无罪

(2014年1月,Z某因考试作弊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亳州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后一审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Z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Z某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黄奥律师介入案件,提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法院仍然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张某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遂再次上诉。重审二审法院采纳“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的辩护意见,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再重审一审过程中,公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提出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本案历时近四年,经历两次发回重审、五次“审判”,Z某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案终以撤诉而结案。)

26.非法采矿案,指控金额法定刑期三年以上,最终判决六个月缓刑

(当事人行为被指控构成非法采矿罪,其采砂价格被认定为70余万元,该金额的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上。辩护人介入案件后,积极了解案情,发现本案价格认定文书存在诸多问题,是本案有效辩护的关键。辩护人遂向相关鉴定部门等多方反应本案在适用鉴定方法、计算方法等存在问题,认定采砂金额严重脱离市场行情,此后又向法院申请鉴定人员出庭。鉴定人员主动大幅度下降涉案金额,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高某某最终获得六个月的缓刑结果,高某某及其家属对此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2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Y某某自营一辆中型客车,因载客问题双方车辆追逐竞驶,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法院判处缓刑。)

28.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法院阶段改变定性。

(检察院指控C某非法使用“伪基站”,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法院采纳辩护人观点,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被告人C某某有期徒刑两年。)

29.W某盗窃案

(W某系某快递公司员工,曾因盗窃罪被处罚,很难变更强制措施。黄奥律师介入案件后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积极沟通,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和不批准逮捕,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当事人未被批捕,目前当事人被取保候审)

2020年—2019年办理的部分案件:

30.全案金额455亿传销案件(当事人终获缓刑。涉案总金额45588272540元,查获现金13亿余元,全案48名被告人。当事人排名靠前。河南省许昌区人民法院)

31.发回重审,H某非法经营案——检察院指控第一被告人H某犯犯诈骗罪一案,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部分观点,认定其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辩护人罗列出本案证据的诸多问题,提出H某不是案涉公司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辩护观点,二审法院裁定本案发回重审。

32.Y某涉黑案系岳西法院首起涉黑,涉案人数17人,黄奥律师接受委托为本案第二被告人Y某辩护,介入案件后,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书、不批捕律师意见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另案处理申请书、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等法律文书积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33.C某涉黑案,黄奥律师接受委托为本案第一被告人C某辩护,涉案犯罪嫌疑人28人,卷宗150余本,现案件正在审理阶段。

34.Y某诈骗案,六安市裕安区姚某等35人特大网络诈骗案,黄奥律师接受委托为本案第一被告人Y某辩护

35.非法采矿案,高某某的行为被指控构成非法采矿罪,其采砂价格被认定为70余万元,该金额的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上。辩护人介入案件后,积极了解案情,发现本案价格认定文书存在诸多问题,是本案有效辩护的关键。辩护人遂向相关鉴定部门等多方反应本案在适用鉴定方法、计算方法等存在问题,认定采砂金额严重脱离市场行情,此后又向法院申请鉴定人员出庭,鉴定人员主动地大幅度下降涉案金额,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高某某最终获得六个月的缓刑结果,高某某及其家属对此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2018年-2016年办理的部分案件:

36.四次审判,8年6个月变成2年8个月!T某某合同诈骗案——检察院指控T某某涉嫌合同诈骗120余万元,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对于其中一起犯罪事实未参与,一起构成未遂,且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情节,原一审法院仅采纳从犯、坦白的辩护意见,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T某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法院采纳从犯、自首的辩护意见,改判被告人T某某为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上诉后,二审法院采纳辩护人全部意见,改判被告人T某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现被告人T某某已经刑满释放。

37.Y某某受贿255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Y某某系合肥市某单位副处级干部,2014年8月,因涉嫌受贿罪被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皖南某市检察院侦查。考虑正值刑法修正案九修订期间,本案穷尽了所有能延期的手段,包括审查起诉阶段的两次退查,审判阶段两次退查等。自2014年9月至案件办理结束,黄奥律师先后30余次前往皖南某市看守所会见杨某某,并与办案机关沟通,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近200页的证据。最终法院对本案从轻判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38.某涉黑案件——阜南县高度重视本案,开庭期间,法院周边悬挂了各种“打黑”横幅、标语,口号漫天,上百名武警(持枪)、特警负责安保,辩护律师出庭必须经过三道安检等等,2017年8月21日上午开庭,黄奥律师为第二被告L某辩护,整个庭审历经六天共计50多小时。本案律师自接受委托,前后历时一年多时间,反复研究案卷,多次召开研讨会,形成46万字的阅卷笔录,制作几十份累积20万字的法律文书。一审判决L某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所有财产。后黄奥律师二审继续为其代理,二审改判L某有期徒刑十八年。

39.L某贩卖毒品罪案,涉案毒品数据巨大,经皖北某市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经二审开庭审理,改判无期徒刑。

40.W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本案历时两年三个月,检察院指控涉案金额3个亿,下线3万人,后经黄奥律师庭审时质证辩论,法院两次退查,检查员两次鉴定,最终将金额将至3千万,人员降至3千人。

41.X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X某某系传销组织大领导,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经过黄奥律师阅卷,发觉若干从轻、减轻情节,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而之前X某某的下线均被判处3年左右的刑罚,而且没有被判处缓刑。

42.L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L某某系某传销组织第一头目,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通过媒体发布,本案涉案金额2000万,涉案会员700余人,经过检查员阶段发表辩护意见,最终指控卢某传销组织人员70余人,非法获利4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43.J某某抢劫罪——抢劫罪基础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J某某因也系传销组织的被害人,在黄奥律师的努力下,最终判决最低刑期有期徒刑十年。

44L某某走私贩卖毒品罪案件  李某通过快递贩卖毒品,起诉书指控的为数量为200克以上,经辩护法院在3年以下判处刑罚。

45.W某某诈骗案——本案侦查机关侦查认为,涉案金额1100余万,黄奥律师查阅案卷材料、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院将诈骗罪变更起诉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目前案件正在审判阶段。

46.D某某诈骗案——系合肥市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涉案人数200余人,卷宗72本,目前案件尚在审查起诉阶段。

47.Y某串通投标罪——目前案件在审判阶段,本案系某市公安局、监察委联合办案,最终一一种类型的罪名已送起诉。

48.Q某受贿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系安徽省副省长Z某系列案件,本案在审判阶段。

49.L某受贿案——本案系皖北某市监察委第一案,涉案金额40余万元,L某本人向律师陈述其在侦查阶段受到刑讯逼供,坚决做无罪辩护。黄奥律师阅读其任职期间的所有工作记录,仔细核对与本案言词证据的矛盾,提交了包括调取同步录音录像申请书、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在内的多份材料。本案尚在审判阶段。

50H某某受贿案——何某某系某省电视台的重要领导,涉案金额340余万元,法定刑期十年以上。经过黄奥律师努力,最终认定自首,判决有期徒刑7年。

51.Z某某受贿案——翟某某作为某市前医院院长,被检查机关指控受贿640万,黄奥律师积极协同被告人家属整理有利于我方的证据材料,最终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将涉案金额判决至290余万。

52.H某滥用职权案,2017年6月黄奥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阅读案卷材料,书写调取证据申请书、不诉处理申请书、鉴定申请书、辩护意见等材料,与检察院、法院积极沟通,最终一审法院判处胡某缓刑。

53.S某某组织偷越国境罪——皖西某市首例该类型案件,苏某某于越南偷越二十余名越南人民来大陆工作,法定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黄奥律师经过会见、积极沟通,一审法院判决最低刑期三年有期徒刑(多名被告人中最轻量刑)。

54.W某盗窃案——W某系某快递公司员工,曾因盗窃罪被处罚,很难变更强制措施。黄奥律师介入案件后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积极沟通,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和不批准逮捕,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当事人未被批捕,目前当事人被取保候审。

55.C某某行贿案件——陈某某行贿某市副市长四十万元,黄奥律师辩护后法院最终适用缓刑。

56.Y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Y某某自营一辆中型客车,因载客问题双方车辆追逐竞驶,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法院判处缓刑,

57.M某假冒注册商标,涉案136000元最终获缓刑。侦查机关以M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经鉴定涉案金额为136000元)移送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黄奥律师认真阅卷、寻找辩点,多次会见被告人M 某,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提出被告人M某系从犯,且具有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从而成功为M某申请取保候审。在案件庭审过程中,黄奥律师结合案卷事实,通过质证以及对M某和同案犯万某、朱某的询问,提出M某犯罪主要是受万某诱导,系从犯,且具有坦白、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等情节,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一审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M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本案的另一名主犯被判处实刑。

58.Z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经黄奥律师辩护,无罪。2014年1月,Z某因考试作弊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亳州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后一审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Z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Z某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黄奥律师仔细审查卷宗指控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以本案事实尚未完全查清、关键证据缺失、司法鉴定主体违法等为由,提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法院仍然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张某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遂再次上诉。重审二审法院采纳“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的辩护意见,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再重审一审过程中,公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提出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本案历时近四年,经历两次发回重审、五次“审判”,Z某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案终以撤诉而结案。    

59.C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肥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人民法院重新裁判。

60.G某某合同诈骗案,检察院指控葛某某合同诈骗70余万元,黄奥律师主动调取涉案车辆证据问题,与检察院、法院交涉,本案现处二审审判阶段。

61.X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院认定金额为8000余万,判处有期徒刑4年。

62.W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审查逮捕阶段,不批捕,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63.C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取保候审,案件尚未开庭。

64.有期徒刑1年9个月变自由,L某某职务侵占案——一审法院判决认定L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资产10万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二审介入后,经辩护,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拘役三个月。因侦查期间已被羁押三个多月,判决作出后刘某某即恢复人身自由。

65.受贿255万,判3年2个月,Y某某受贿案——检察院指控被告人Y某某涉嫌受贿255万,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66.L某某非法集资案——检察院指控L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900余万,骗取贷款1100万,经辩护,法院判决L某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骗取贷款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

67.某著名P2P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多达21个亿,检察院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将案件定性由集资诈骗罪变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在审判阶段。

68.W某非法集资案——法院认定被告人W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6.63亿,骗取贷款罪6500万,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六十万。被告人提出上诉,案件现处于二审阶段。

69.L某涉黑案件——本案共20多位被告人,L某系第2被告,指控犯罪行为数十起,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出被告人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目前处于侦查阶段。

70.W某涉黑案——本案共20多名被告,W某系第1被告,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现处于二审阶段。

71.L某某聚众斗殴案——法院判决认定L某某聚众斗殴,系主犯,构成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72.C某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改变定性之辩——检察院指控C某非法使用“伪基站”,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法院采纳辩护人观点,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被告人C某某有期徒刑两年。被告人提起上诉.

73.C某敲诈勒索案——法院认定C某敲诈勒索15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决C某两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74.Z某某受贿案——检察院指控Z某某涉嫌受贿200余万,一审认定150余元,目前处于二审阶段。

75.W某滥用职权、受贿案——检察院指控W某涉嫌受贿40余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40万元。

76.W某受贿案——检察院指控W某涉嫌受贿50万,电话通知到案,法院认定自首,判处2年有期徒刑,检察院抗诉。

77.L某某贩卖毒品罪——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L某某贩卖毒品1193.31克,案件处于二审阶段。

78.Z某运输毒品罪案——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Z某运输毒品5608.2克,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Z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两万。案件现处于二审阶段。

2015年—2013年办理的部分案件:

79.六安3·11网吧持枪劫持人质案件——案件在侦查阶段

80.宁国路包子铺故意伤害案件致人死亡案件——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

81.长丰某地产公司董事长行贿案件——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经审查起诉,不起诉处理。

82.淮南某公司董事长行贿案件——检察院建议量刑5-6年,经辩护法院判处缓刑,检察院抗诉;

83.某地发改委某官员受贿案件——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

84.肥西某村委会书记贪污案件——案件在侦查阶段

85.舒城县某地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案件在侦查阶段

86.六安市某县千万诈骗罪案件,作为被害人代理人,律师介入之后,被告人被关押到看守所;

87.T某某合同诈骗罪案件——案件在二审阶段,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二审正在审判过程中;

88.某县Z某某强迫卖淫罪案件——案件在二审阶段,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89.某县X某某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案件——检察院指控寻衅滋事7起,敲诈勒索10万元,经辩护,法院判决寻衅滋事3起,敲诈勒索未遂,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90.L某妨害公务罪、抢夺枪支罪、聚众抗拒法律实施罪案件——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

91.九江人在合肥,Z某某贩卖毒品罪案件——案件还在审查起诉阶段;

92.安徽谋招标公司经理受贿案件——经过律师辩护,定性由受贿罪改变定性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检察院建议量刑10—12年,法院判刑6年;

93.从集资诈骗罪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成功减掉9年有期徒刑,一审判处13年有期徒刑,二审判处4年有其徒刑;

94.两个未成年之间的强奸案件二审——一审被判处3年6个月,二审发回重审,重审判处2年;

95.“2吨”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件——被判处4年6个月;

96.叶集特大贩毒案件——W某某贩毒案件,目前案件二审正在审理中;

2013年前办理的部分案件

97.合肥“茅台大盗”Z某某盗窃案——起诉指控盗窃近30万,一审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98.奥迪TT引发的盗窃案件——张盗窃案件,案件目前在江西省九江市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被告人目前被取保候审;

99.六安市科长数百万受贿案——N某某科长600余万受贿案,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00.合肥美少女Z某某被毁容案——陶某某故意伤害案,黄奥律师以被害人Z某某的刑事代理人身份出庭;

101.徽州大道协警被撞案——L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移送起诉,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依法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意见,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102.合肥教师新村碎尸案——F某故意杀人罪;

103.黄山市建市以来涉毒数量最大的贩毒案——T某某贩毒案,一审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刑缓期执行;

104.安徽省建国以来(案发时)涉毒数量最大贩毒案——G某某贩毒案,一审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刑缓期执行;

105.原阜阳农行行长集资诈骗案L某某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19.7亿,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层报最高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106.原阜阳中行行长G某某受贿案——瑶海区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十年;

107.F某某(厅级)受贿案——一审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二审发回重申。

(以上为黄奥律师办理的部分典型案例,未完待续)

黄奥律师执业理念: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我们执法律之剑,捍卫你辩护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