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赵婵
性别:女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13401202111406424
联系电话(微信):18226197245
执业机构: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来之前微信预约)
赵婵,安徽大学学士,东北林业大学法律硕士,055110律师门户网创始人之一,安徽金亚太律所交通事故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合肥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擅长办理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伤残赔偿等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赵婵律师竭诚为委托人、顾问单位服务,维护了当事人和顾问单位的最大合法权益,通过“热心、细心、精心、耐心”的法律服务,赢得了顾问单位和广大委托人的一致好评,赵婵律师严以律己、与时俱进,不辜负每一位委托人的期望。
亲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案件:
一、民商事类(选登)
(1)鲍某等诉安徽某人力资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接受申请人委托,成功调解结案,为申请人争取到110余元赔款(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陈某等诉胡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接受原告委托,为其追回近十年借款全部本金41万元,并为其争取利息36万余元(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3)张某诉赵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接受被告赵某委托,最终按照原告诉请的1/3调解结案。(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4)合肥市某传播公司诉仰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接受原告委托,成功为其追回租赁款项10万余元及违约金3万余元(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5)安徽某公司诉某惠公司合同纠纷案,接受原告安徽某公司委托,成功调解结案,为其追回8万余元款项(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6)陈某诉沈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接受原告陈某委托,成功为其争取19万余元赔款(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7)杨某诉安徽某装饰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接受申请人委托,在工伤认定阶段便成功调解结案,为申请人争取到18万余元赔款(合肥市包河区工伤认定科)
(8)安徽某设备公司诉史某等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案,原告索赔62万余元,我方接受被告史某委托,法院采纳代理人全部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对被告史某的诉请(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9)赵某诉王某变更抚养权纠纷案,接受原告赵某委托,成功调解结案,将孩子抚养权变更至赵某名下(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11)王某诉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申请人诉请14万余元,接受被告公司委托,多轮调解,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12)毕某诉潘某合同纠纷案,原告诉请45万余元,我方接受被告潘某委托,经多轮调解,成功让原告撤诉结案(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13)孟某诉安徽某机械租赁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接受被告公司委托,成功为公司减损10万余元(六安市叶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刑事案件类(选登)
(1)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委托我方后,我方多次和办案单位沟通意见,提交法律意见书,最后案件被撤销;
(2)丁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委托我方后,我方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后检察官采纳辩护人意见,对丁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3)辛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委托我方后,我方多次和办案单位沟通取保候审,最后成功为其取保;
(4)许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致2人死亡),后委托我方,经过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5)董某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董某某为第一被告,委托我方后,我方多次和办案单位沟通取保候审,最后成功为其取保;
(6)秦某涉嫌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委托我方后,成功为其争取缓刑;
(7)韦某涉嫌盗窃罪,委托我方后,侦查阶段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最后成功为其取保。